關於變現
2025.04.23
創作者、創業者、創造者。
這三者其實有很大的差別。
常見的像是做影片、做內容,是創作者。
要成為創作者,需要具備的技能除了要學會使用數位寫作工具或剪輯工具以外,更重要的是要學會如何表達自己的想法、觀察大眾想看或是想了解的內容。當你具備了這些能力,其實「漲粉」,就是一個自然的結果。
當你抓到了如何透過創作媒介來吸引受眾的感覺後,其實創作就是生活的一環,無時無刻、生活日常,都會成為創作的一部分,此時你已經有了「創作腦」,你可以很輕易的吸引更多粉絲、增加粉絲數。
但有很多人,就是卡在這個階段,
創作者的階段。
這個時候會開始有分水嶺。
類型一:我只想創作
很多人創作的本意並不是想要賺錢,也不打算變現,更多是記錄自己的成長軌跡或是記錄生活。
這樣完全沒問題,可以持續下去,
把創作當成下班後的健康運動就好。
類型二:我想要變現
第二種類型的人應該更常見,就是有能力吸引粉絲、漲粉,懂的如何在自己想做的跟人們想看的內容之間取得創作平衡,但是卻不知道如何「變現」。
要能夠變現,要開始學會商業思維,
從有能力吸引粉絲,開始轉為「有能力吸引精準粉絲」,也就是將目標從增加粉絲,改成增加精準的、有需求的粉絲。
舉例來說,如果你是教數學的辣妹老師,那麼在IG上跳舞確實可以增加大量粉絲,但是你會發現,丟了數學相關的行動呼籲時,粉絲卻不太願意互動,就是因為吸引到一群只想看跳舞打發時間的受眾,而不是真正有學習數學需求的受眾。
沒有需求的粉絲數量,其實就是浮雲。
或許你可以靠粉絲數量跟廠商談到比較高價的業配,但是遲早廠商也會發現,1萬個想看你跳舞的粉絲,是不會跟你買數學教材或任何產品的。
商業思維,會幫助你了解到,粉絲數不是重點,
精準受眾、市場需求、方案,才是變現重點。
一句話解釋。
如果你要賣數學產品
1萬個看你跳舞的粉絲 vs
1000個對數理有需求的粉絲
後者的變現能力,遠遠高過於前者。
再來講講創造者。
創作是建立內容。
創業是填補需求。
創造則是「產品化的實踐」。
把一個想法、技能或服務,轉化成一個可重複販售、可被複製或規模化的產品。
舉例來說,使用別人的平台創作,例如在Dcard或Medium寫文章,那麼你是創作者。
使用別人的平台寫文章,但是寫的內容吸引到精準受眾,並且變現,那麼你是創業者。
不仰賴Dcard或Medium創作,而是直接建立自己的平台,則是「創造者」。
當你邁向創造者前進,你會發現創業的成本大幅降低,你可以打造任何想打造的事物,甚至產品化。
未來這些內容應該不會在IG分享囉~
慢慢轉到我自己架設的所有平台分享。
我現在還在旅行,這次沒帶筆電,用手機而已。
回家後會開始處理平台,
等新平台建立起來後,
會發一封Email通知大家。
我是Russ, 我邊工作邊旅行。
準備邁向第7年。